这类教师无需竞岗直接推荐!发电子期刊的论文有这些要求……广州清远云浮职称评审最新通知来了4月21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继续沿用原评审办法和水平评价标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评审。
4月22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于4月启动,各地及各有关高校须于10月底前完成评审。
继汕头j9九游会、潮州、梅州、江门、东莞、汕尾、揭阳、茂名、中山、珠海、肇庆、湛江以及省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2021年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后(点击地名查看详情),近日,广州、清远、云浮也有最新消息。其中,清远在单位考核推荐方面作出要求:符合申报条件,参加“援藏援疆”人才支教工作的教师无需竞岗,直接推荐;广州对中职教师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人需下载打印,并提交期刊官方网站下载的PDF文档或SCI、EI等检索证明……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脱离的任职资格评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应参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
1.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教研机构、省教育研究院、市域内非集团办学的省属中职学校的教师,可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
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人需下载打印,并提交期刊官方网站下载的PDF文档或SCI、EI等检索证明。
答:不可以。改革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任职资格评审。
答: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应参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0〕52号)中各级职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报职称,需要按照《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职务)竞争推荐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考核推荐。
答:公办学校中的编外教师、临聘教师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0〕52号)中各级职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报职称,需要按照《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职务)竞争推荐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考核推荐。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但未聘在相应岗位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前是否还需重新参加评审?
答:不用。改革前已经取得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在学校岗位竞争推荐获得通过,可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再需要经过评委会评审。
答:广东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尚未正式出台,需待改革正式启动后才可以申报评审高级实验师职称。如果已取得实验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在符合相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系列评审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通过后下一年度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答:对于公开招聘的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教师,在首次评审时可参考其在企业的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
5月31日,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清远市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学校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组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人,要具有广泛代表性。申报人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开述职后要进行测评,推荐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对参加竞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测评、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等,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符合申报条件,参加“援藏援疆”人才支教工作的教师无需竞岗,直接推荐。
1.落实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要求。将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严格把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并统一报送一份薄弱学校总名单,同时如实填报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证明。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2.评价标准放宽。在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中小学教师,任职年限在现有基础上放宽1年。
3.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5月30日,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浮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参加并完成援藏、援疆、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等政府(含组织、教育等部门)安排支教任务累计达2个学期以上的教师,等同于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论文: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的论文,申报人须在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中国期刊网、龙源期刊网等主流数据库检索本人论文信息,提交打印的检索页面截图,供各级申报评审材料审核部门查验。论文发表的刊物,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合法性查询。根据《关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骗教师发表论文的通知》(粤教人〔2005〕15号)有关规定,按现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中论文著作条件要求执行,不得提交非法期(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宣读的论文须提交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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